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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车龙门吊行吊起重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qzsb168  发布时间:2014-07-25 10:55:53  访问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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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车龙门吊行吊起重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 操作人员班前班中严禁饮酒。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 
          二. 操作人员在使用天车前,应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设备不带病运行。 
          三. 开车前必须鸣铃提示;操作中天车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提示。 
          四. 非天车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得进入天车操作室。 
          五. 天车上有两人工作时,事先没有互相联系和通知,不得擅自开动天车。 
          六. 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
    工作前应检查天车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电重物悬挂半空时,操作人员应使地面人员紧急避让。 
          七. 在任何情况下,吊运重物不准从人的上方通过,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八. 操作人员进行天车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 
          九. 严禁在大小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十. 控制器应逐步开动,不得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猛转到反转位置,应先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再换反方向。 
          十一. 坚持做到“十不吊”原则; 
      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 斜拉物体不吊; 
      4. 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 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8. 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9. 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重物超长未采取牵引措施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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