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新乡地区企业不会办的可以找我
1、法定代表人的明、任命文件应有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3、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出租方要提供产权证明)应有效;
4、质量管理人、企业负责人的简历、或明应有效;
5、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或表格。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公章,则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签章。
如果被吊销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还继续经营,就属于无照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