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丢失登报声明电话:400-638-9568
公告登报发布类型:
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
催款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
迁坟公告、公告、送达公告
开业公告、破产公告、协查公告
海事公告、招标公告、寻人寻物
冒用声明、致歉公告、免责公告
企业迁址公告、房屋权属转移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解除合同公告、解除劳动关系公告等
《新京报》是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两大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的综合类大型城市日报,于2003年11月11日正式创刊。 《新京报》是中国第一次两个党报报业集团合作办报,是中国第一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跨地区经营的报纸,是一份高度密集覆盖北京市场的强势新主流纸质媒体。2011年9月1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新京报社由中央媒体单位划归北京市管理。 [1] 2017年8月,新京报社长戴自更离职,宋甘澍接任。
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发布的内容,一般包括五个方面: 1、遗失人名称 2、遗失时间 3、遗失原因 4、遗失的物品 5、遗失物品的各种具体证号。
遗失声明登报格式:北京xxxx有限公司不慎将营业执照正本遗失,注册号:110105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