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上海进口食品报关公司
上海最大的食品进口清关公司,15年进口清关经验,300名专业物流师,打造食品进口清关一站式服务,专业食品进口报关代理,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进口报关项目为主导业务;美瑞迩始终坚持以“客户至上,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理念,诚信为本! 您的托付就是我们的责任,您的满意是我们永恒地追求! 美瑞迩以专业进口清关业务、出口整箱拼箱及空运业务为基点,同时经营保税区进出口、指定货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报关业务。
对入境食品,除按一般入境货物报检时应审核的贸易及运输单证外,还须提供以下单据:
一、入境食品添加剂
1. 注明产品用途(食品加工用)的贸易合同,或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出具的用途声明(食品加工用);
2. 食品添加剂完整的成分说明;
3. 进口企业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企业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加盖进口企业公章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特殊情况下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的,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应提供卫生部准予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经卫生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文本。
(3)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提供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样张、说明书,并应在报检前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
(4)进口食品添加剂全部用来加工后复出口的,应提供输入国或者地区的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或者在合同中注明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和指标要求。
该《规定》于2012年4月5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2012年第55号公告发布。《规定》分总则、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监督管理、附则5章17条,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美瑞迩(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属新加坡Kewalram控股公司在上海所建立的分支机构:美瑞迩(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美瑞迩。美瑞迩依托新加坡Kewalram的强大优势,秉承其优质服务的理念,在中国日益鼎沸的新经济中不断成长壮大。
主营业务:食品进口代理 食品进口报关清关、食品进口申报、食品进口报检、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食品进口商检报关、食品进口标签备案、食品进口仓储物流为服务中心。
上海进口食品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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