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供货范围
(1) QPQ-2×100kN-8m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2) 启闭机安装所需的埋设件、紧固件及其它附件。
(3) 提供启动设备,包括机械和电气启动元件、操作按钮、保护元件、相应设备之间及运行所需的电力和控制电缆等。
(4) 提供设备安装、试验、拆卸和重新组装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专用设备、配件和其它所需的特殊设备。
(5) 提供启闭机运行和维修的备品备件。
(6) 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在本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于设备稳定运行或者对于改善设备运行品质是必要的或安装过程中易损坏的零部件,中标人应予以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
二、主要技术参数
(1) 型式: 固定卷扬式
(2) 型号: QP-2×100kN-8m
(3) 启闭容量: 2×100kN
(4) 扬程: 8m
(5) 启闭速度: ~1.6m/min
(6) 吊点中心距: 8.2m
(7) 工作级别: Q3—中
(8) 数量: 1台
三、操作要求
4.3.1 启闭机在上、下极限位置和全开、全关位置能自动停机;
4.3.2 上、下极限范围内任意位置能手动设置或操作上升、下降、停机。
4.4 设计和制造原则
4.4.1 中标人在启闭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过程中,除应遵守本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外,经采购人批准,可采用不低于上述规程、规范和本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并按本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提出所采用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文本,以及相应的对照索引。
4.4.2 启闭机设备设计应满足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结构布置合理、安装维修方便、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要求,符合规范SL41规定,符合技术要求、启闭机布置及水工建筑物布置的要求。
4.4.3 中标人所制造的启闭机设备应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便于安装、操作、维护和管理,符合SL381规范规定,符合技术要求和制造图纸的要求。
4.4.4 设备应造型美观,线型流畅,表面平整光洁,色彩协调,与工程建筑物景观协调。
4.4.5 启闭机的结构拼装型式,应符合国家关于铁路及公路运输有关规定,满足构造、吊装及运输等的刚度要求,同时满足设备现场最大吊装单元的条件。
4.5 机构
4.5.1 主要零部件
4.5.1.1 吊耳及吊轴设计应符合SL41规范第6.5.1条的规定。
4.5.1.2 钢丝绳及其紧固件
(1) 应优先采用交互捻、线接触、A级镀锌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5。
(2) 双吊点的起升机构,应采用同一盘钢丝绳,并经过预拉伸处理。钢丝绳严禁接长。
(3) 钢丝绳套环、压板、绳夹和接头应分别符合GB5974.1、GB5974.2、GB5975、GB5976、GB5973中的有关规定。
(4) 钢丝绳存放、运输时应卷成盘形,表面涂上防锈油,两端扎紧并带有标签,注明货号和规格。无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钢丝绳不允许使用。
4.5.1.3 滑轮应符合SL381规范第5.1.3条的规定。滑轮上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均应报废。
4.5.1.4 卷筒应符合SL381规范第5.1.4条的规定。卷筒上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均应报废。
4.5.1.5 联轴器应符合SL381规范第5.1.5条的规定。
4.5.1.6 采用进口块式制动器,在高速轴侧设置一道,卷筒侧设置一道安全制动器。
4.5.1.7 传动系统应采用减速器输出轴与卷筒直联的方式,不得采用开式齿轮副。减速器采用硬齿面减速器,推荐采用博能、国茂、南高齿等知名品牌产品。
4.5.1.8 滑动和滚动轴承应符合SL381规范中5.1.9及5.1.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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