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问:请问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环渤海地区是指环绕渤海全部及黄海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政策背景下,环渤海区域范围有所不同。一般意义上的环渤海地区,包括京津冀、辽中南和山东半岛地区,主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5省市。更广义的环渤海地区,除上述5省市外,还包括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渤海地区发展问题。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把环渤海地区作为我国加快开放的重点地区之一。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依托沿海大中城市,形成以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京津冀为主的环渤海综合经济圈。2013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主持召开的环渤海省份经济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环渤海经济带贯通南北、连接陆海,作用独特、区位优越、基础雄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是中国经济最有潜力的新增长极之一,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制定环渤海经济带规划,中央、地方、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把环渤海地区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会议明确,把山西和内蒙古2省区也纳入环渤海规划,推动整个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3年以来,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研究编制工作。《纲要》范围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和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共7省(区、市),国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2014年末常住人口3.14亿人,地区生产总值18.5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9.4%、23%和27%。这一区域位于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结合部,幅员广阔、连接海陆,地理位置重要、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是我国唯一地跨四大区域板块、既沿海又沿边的经济区,也是最具综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极之一,在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推动落实“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国家改革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大局。一是有利于打破行政分割,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统筹解决京津冀和环渤海地区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与共性问题,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机制;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7省(区、市)各自比较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带动东北、西北、华北地区加快转型和创新发展,进而呼应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开发开放,培育形成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三是有利于促进重点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为全国区域合作探索新路径;四是有利于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加快培育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问: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和共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请问《纲要》对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纲要》紧紧围绕合作发展这一主线,重点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方面明确了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 加快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主要目标,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市场要素对接对流、社会保障共建共享为重点,努力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向亚太地区全方位开放合作门户,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取得更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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