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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要求及使用指南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 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 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这包括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不符合;b) 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c) 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标准旨在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 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本标准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本标准使组织能够通过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比如员工健康/福利。本标准未涉及除给员工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风险以外的其他问题, 比如产品安全、 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风险。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但是,只有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以满足, 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注:有关本标准要求的意图的更多指南,请见附录 A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组织 organization为实现其目标 (3.16) 而具有职责、权限和关系等自身职能的个人或群体。注 1: 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结合体,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信或私营。3.2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 受决策或活动影响, 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3.1) 。 注 1 : 本标准规定了与员工有关的要求, 员工也属于相关方.3.3员工 worker在组织 (3.1) 控制下从组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的人员。注 1: 人员从事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有各种不同的安排方式,有偿的或无性的,比如定期的或临时的,间歇性的或季节性的,偶然的或兼职的。注 2 : 员工包括*高管理者 (3.12),管理人员和非管理人员。 注 3: 在组织控制下从事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的可以是组织雇佣的员工,或是其他人员,包括来自于外部供方的员工、承包商的员工、个人,也包括组织对派遣员工有一定控制程度的情形。3.4 参与 participation员工 (3.3)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决策过程。3.5协商 consultation组织 (3.1) 在决策之前向员工征求意见的过程 (3.25) 。3.6工作场所 workplace组织 (3.1) 控制下的一个人需要在的或是因工作的原因需要去的地方。注 1: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1 ]) 中对工作场所的职责取决于对工作场所的控制程度。 3.7承包商 contractor按照约定的规格、条款和条件在一个工作场所 (3.6) 向本组织提供服务的外部组织(3.1) 。注 1 : 服务可以包括建筑活动。3.8 要求 requirement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衙求或期望。注 1 : " 通常隐含 ” 是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3.15) 一致的惯例或一般做法。3.9 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legal requirements and other requirements适用于组织 (3.1) 的法定要求
4.3 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 确定范围时组织应: a) 考虑 4.1 所提及的内、外部问题; b) 考虑 4.2 所提及的要求; c) 考虑所实施的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范围一经确定, 组织控制下的或在其影响范围内的可能影响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 活动、产品和服务应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应保持范围的文件化信息,并可获取。 4.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 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包括所需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5 领导作用与员工参与 5.1 领导作用与承诺 *商管理者应证实其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通过: a) 对保护员工的与工作相关的健康和安全承担全部职责和责任; b) 确保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相一致; c) 确保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 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e) 通过协商、 识别以及消除妨碍参与的障碍或障碍物, 确保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的积极参与; f) 就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职业健康安金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g)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指导并支持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i) 通过系统地识别和采取措施以应对不符合、 机遇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危险源和风险,包括体系缺陷, 确保及促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以提商职业健康安全绩 效; j) 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k) 在组织内培养、引导和宣传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文化。 注: 本标准所提及的 “ 业务 ” 可从广义上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5.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高管理者应与组织各层次的员工协商后(见 5.3 和 5.4 )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 康安全方针,环境方针应: a) 包括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承诺,并适 合于组织的宗旨、 规模、所处的环境以及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机遇的特定性质; b) 为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c) 包括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 包括利用控制层级(见 8.1.2)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承诺; e) 包括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见 10.2 )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f) 包括员工及员工代表(如有)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决策过程的承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保持文件化信息并可获取;—向组织内的员工沟通; —适当时,可向有关相关方提供; —应定期评审以确保持续的相关性和适宜性。 5.3 组织的岗位、职责、贲任和权限 *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各层次分配井沟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相关岗位 的职责、责任和权限并保持文件化信息。 组织内每一层次的员工应承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其控制部分的职责。 *高管理者应对下列事项分配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 向*高管理者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 5.4 参与和协商 组织应建立、 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 由所有相关层次和职能部门的员工和员工代表(如有)参与(包括协商)建立、策划、实施、评价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应: a) 提供参与所需的机制、时间、培训和资源; b) 及时提供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清晰的、可理解的和相关的信息; c) 识别和消除妨碍参与的障碍或障碍物并限度地降低那些无法消除的; 注 1: 障碍和障碍物可能包括没有对员工的输入或建议作出回应,语言或读写障碍,报复或报复的威胁以及使员工丧失参与信心的或妨碍员工参与的方针或做法。 d) 特别强调非管理类员工参与下述活动: 1) 确定他们参与和协商的机制; 2)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见6.1,6.1.1 和 6.1.2 ); 3) 控制危险源和风险(见 6.1.4 ) 的措施; 4) 识别能力、培训和培训评价的需求(见7.2 ); 5) 确定需要沟通的信息以及如何沟通(见7.4 ); 6) 确定控制措施及其有效应用(见8.1 ,8.2和 8.6 ); 7) 调查事件和不符合并确定纠正措施(见10.1 ); e) 特别强调非管理类员工参与协商下述活动: 1) 确定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见 4.2 ); 2) 制定方针(见 5.2 ); 3) 适用时分配组织的岗位、职责、责任和权限(见5.3 ); 4) 确定如何应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见6.1.3 ); 5)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见 6.2.1 ); 6)确定外包、采购和分包商的适用的控制方法(见8.3,8.4和 8.5 );7)确定哪些需要监视、测量和评价;(见9.1.1 );8)策划、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见9.2.2); 9) 建立一个或多个持续改进过程(见10.2.2) 。 注 2: 参与可能包括,适用时,积极参与健康安全委员会和员工代表。 注 3: 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建议无偿向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PPE)以消除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妨碍员工参与的一个重要障碍。 6 策划 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 总则 策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 组织应考虑到 4.1 所描述的因素(所处的环境)、 4.2 所提及的要求(相关方)和 4.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确定需要应对 的风险和机遇,以便: a) 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 b)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 c) 实现持续改进。 组织应考虑在策划过程中员工的有效参与以及,适当时,其他相关方的参与。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时,组织应考虑: a)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及其相关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见6.1.2.3)和机遇(见6.1.2.4);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见6.1.3):c)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能够影响实现预期结果的风险(见 6.1.2.3 )和机遇(见 6.1.2.4):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连同组织及其过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 组织应评价相关的风险并识别相关的机遇。若是有计划性的变更,永久性的或是临时性的,该评价应在变更实施前进行(见8.2) 。组织应保持:-需要应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安全机遇的文件化信息:—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需过程(见 6.1.1到 6.1.4)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6.1.2 危险源辨识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 6.1.2.1 危险源辨识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过程, 以持续积极地对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危险源 辨识过程应考虑但不限于: a)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情形,包括考虑: 1) 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材料、物质和物理条件: 2) 因产品设计而产生的危险源,包括研究、开发、测试、生产、组装、施工、服务交付、维护或处置; 3) 人为因素; 4) 工作实际是如何完成的; b) 紧急情况; c) 人员,包括考虑: 1) 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及其活动,包括员工、承包商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 2) 在工作场所附近的可能受到组织活动影响的人员; 3) 在不受组织直接控制的地点的员工; d) 其他问题,包括考虑: 1) 工作区域、过程、安装、机器/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员能力的适应性; 2) 在工作场所附近发生的由工作相关的活动造成的组织控制下的情况; 3) 在工作场所附近